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身上,卡里27万元却不翼而飞。
类似的银行卡被盗刷的事情,屡见不鲜,然而,这次四川省成都市民吕女士的遭遇,却有些蹊跷——她的银行卡并没有被复制,所有交易都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可开通了余额变动短信提醒的吕女士,为何一直不知情?
2月3日,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新型银行卡“盗刷”案件已审结,银行未尽到合同义务,应承担70%的责任,赔偿吕女士21万元。
女子银行卡被盗刷还发现莫名多了张新卡
被盗刷的银行卡,是吕女士在2015年办理的,当时,她预留了自己181的手机号码,并开通了电子银行和余额变动提醒等服务。2016年12月4日,吕女士在持卡消费时,却发现银行卡因出现异常而被冻结。
意识到不对,吕女士马上进行了电话挂失。第二天,当她到银行查询时,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这些钱,全部转到了第三方交易平台,而很快,又从第三方交易平台流入了另一张卡上。
这张新卡的卡主,依旧是吕女士,不过,办理的地方却在河南省某银行鹿邑支行。“我从没去过那里,也从没办过这张卡。”吕女士有些懵,随即,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7年2月,吕某将旧卡开户行告上了法庭。
有人拿着“身份证” 改了银行预留手机号
原来,这张新卡是2016年11月29日办的。经调查,当天,有人拿着吕女士的身份证,到河南省某银行鹿邑支行办理了这张卡,同时,吕女士被盗刷的那张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也被更改了。
经查询该支行的监控视频发现,该支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并未严格核对身份证与业务办理人本人是否一致,未能辨认出该开户人并非原告本人,仅通过身份证公安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结果确认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照片、签发机关一致后,便办理了上述业务。
“我的身份证一直在我身上,没有丢过。”对于不法分子手中的“身份证”,吕女士至今不知从何而来。
因为短信提醒的电话号码被更改,银行卡的所有交易,吕女士都被蒙在鼓里。2016年11月30日开始的5天里,吕女士自己这张银行卡上,出现了多笔交易,只有一笔转款8000元的交易,是她亲自操作。
事后,吕女士才想起,自己在进行转款操作后,并没有收到手机短信提醒。
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成功盗走27万余元
经查,盗刷人利用其在鹿邑支行办理的新卡以及更改的验证手机号码,通过电子银行进行的盗刷行为,没有在具体商户处的刷卡行为。“都是先将吕女士卡上的钱,转入第三方交易平台,然而从第三方交易平台,转入到新卡上。”本案一审承办法官罗良华说。
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吕女士从第三方交易平台追回部分转出资金,实际被盗刷走的资金为新卡所支出的277035.83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并询问了该案的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其余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尚未控制,该案尚在侦查中。
法院认定吕女士承担30%责任
对于如何担责?法院认为银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首先,在本案盗刷过程中,银行未履行严格审查义务,系导致后续盗刷发生的前提原因。
其次,原告对于损失的扩大存在一定过失。同时,考虑到发生盗刷的周期相对较短,而且原告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及时采取了措施并追回了部分资金,使卡内尚余的几十万元资金未被继续盗刷。因此需要结合原告的及时止损行为、主观态度以及过失行为合理确定与过失程度相适应的责任比例。
最后,考虑几个时间节点和金额,对于其中损失的71814元,因吕某不存在过失,故应当由银行全部赔偿。对于扩大的损失205221.83元,法院综合考虑,酌情确定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被告应当赔偿原告215469.28元及相应存款利息损失。
银行不服判决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某银行成都南华北路支行于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吕某支付215469.28元及利息。银行不服该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系吕某银行卡的开户经办机构,其作为某银行的分支机构,其财产隶属于该银行,本身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使其作为诉讼主体承担了民事责任,最终也是由该银行承担。其次,本案系借记卡纠纷,吕某选择基于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起诉原审被告,一审法院并未混淆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与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即使某银行鹿邑支行存在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也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最终,成都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
1、到ATM机进行取证。就近找一个ATM机(别管什么银行,一定要最近的),然后拿着我们被盗刷的银行卡取钱,并留下操作凭证。这点非常的关键,直接决定我们能不能拿回钱。如果附近没有ATM机,但有商场或超市之类的话,找POS机进行刷卡消费,然后留下小票。这一步是为了证明我们的卡没有离开,还在身上。
2、给银行打电话进行挂失。我们的信用卡或者银行卡背后,都有一个24h的服务热线,完成第一步后,要立马给银行打电话进行挂失。挂失是为了及时止损。因为银行卡还好,但如果是信用卡且额度过高的话,后果会很严重。有的同学会说要先进行银行卡挂失才行。
当然,如果我们附近没有ATM机或者商场之类的,那就先打电话挂失,然后再进行取证。不过这个时候我们的卡已经被银行挂失停止了服务,所以应该不能取现。那我们就在取钱时,把操作失败的画面拍下来,然后作为一个凭证。
3、找银行索取消费的账单。完成前两步后,我们需要去银行索要一下自己的信用卡或者银行卡消费账单。这个账单一定要完整,而且还需要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签字证明,并手写“经核对与系统内部数据一致”,这个账单是为了向警方证明我们的卡确实被盗刷了。
4、到派出所报警。到哪里的警局报警,这其实是个问题。不过按照一般情况,我们银行卡或者信用卡开卡行所在地的警局,大部分会接受我们的报案。然后我们只需要向警方提供消费账单、卡未离身的证据以及一些个人资料就可以立案,并进入之后的流程。
5、找开户行沟通。如果警方同意了我们的立案,那就证明我们报警成功。这时只需要拿着派出所出具的立案证明之类的文件(具体要听从警方的安排)到开户行进行沟通。然后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被盗刷的一些证据,并明确表达出自己的诉求,之后等着银行的回访电话即可。
6、可向银监会投诉。银行的办事流程一般非常缓慢,大家应该也知道。如果我们比较着急,那可以打电话向银监会进行投诉(具体的电话可以查询下)。银监会接受我们的投诉后,会督促银行优先解决我们的问题。
7、沟通未果可起诉。如果最终的结果不如预期,我们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这里的关键在于保留好证据,一是卡未离身的证据,二是警方的立案文件。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和银行的通话记录、沟通记录等也可以留存下来。被盗刷后的追偿过程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我们留好证据,成功的机率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要慌,按着米米给大家提供的流程一步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