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连云港赣榆地区接连发生多起蹊跷事,当地市民说自从有一个警察模样的人上门后,店里和家里就莫名的少东西。
受害人说,“当时白天这个人来的穿的警服,说是调查情况,我想是警察么,就没多问,他就不停的在屋子里转悠,第二天我发现放在抽屉里的钱少了,调了监控才发现就是那个警察偷的,一共损失1000多。”
过了几天,当地一旅馆老板也报警说,放在收银台里的700元不见了,期间也只有一位身着警服的男子前来光顾。
连云港市赣榆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副中队长杨世民说:受害人以为是社区民警,嫌疑人就说,过来想查一个人的住宿,紧接着受害人就带着他进入到了值班室,查看了旅馆住宿登记簿,发现没有,犯罪嫌疑人就趁机走了。
年轻男子,穿着警服,又挂着和年纪相称的警衔,他到底是不是警察呢?大伙一辨认,疑团才解开。
赣榆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陈苗说:这个人就是我们前期打击过有前科的一个人,叫杨某。然后我们又接到了几起案子,都锁定是他。
这个杨某,今年24岁,如此年轻的他,2012年以来先后被警方打击处理11次,12月2日,杨某刚刚刑满释放,出狱一周内就作案3次。12月底,杨某在大街上闲逛时,被民警认出,再次落网。
杨某说,自己多次落网后,对警察是又恨又怕,为了更容易得手,他萌生了冒用警察身份作案的想法。随后他通过非法渠道获得了一套高仿制服,招摇过市。
赣榆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副中队长杨世民说:冒充法院的法警,成功诈骗他人3000元,后来他感觉穿着警服,可以让受害人放松警惕,自己作案比较容易得手,后来他就多次穿着警服,多次盗窃。
现在,杨某因盗窃第十二次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律小提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属于多发性犯罪,发案数量多,涉及面广,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