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涉案金额10亿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据查,自2010年以来,张某等人在长治市屯留县设立四家空壳公司,疯狂向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10亿余元,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近亿元,成为长治市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涉税犯罪案件。
案发时,张某等人早已注销企业,潜逃外地。2012年7月,长治警方先后抓捕王某、郜某等13名同伙嫌疑人,但头号主犯张某一直未能归案。
专案组一直未放弃,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其可能藏匿在北京昌平、怀柔等地进行落地核查。2018年2月1日,在北京警方协助下,专案民警在北京市怀柔区某医院将化名看病、潜逃五年的头号主犯张某抓获,至此该案主犯及涉案人员已全部被抓捕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小提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本罪取消死刑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