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日,一男子在海口一超市花2.4元买到过期饼干,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责令整改的3个月后,该男子多次就此事投诉,最终“获赔”4000元。调查发现,海口有52家超市均遇到类似事件,索赔者系同一男子,索赔金额大多数从4000至7000元不等。
今年3月5日,涉事男子唐X洲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海口海秀西派出所刑事拘留。面对记者采访时,唐X洲称他索要赔偿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均是商家自愿协商赔偿的。
嫌疑人交代曾投诉50多家超市商行
3月5日下午,在海秀西派出所,一名身穿长袖T恤、牛仔裤的男子见到记者的到来,显得有些焦躁不安,立即用手捂着脸,以此躲避记者的镜头。民警告诉记者,他正是多次到超市以“购买到过期食品”为由高额索赔的男子唐X洲。
据介绍,1月21日,有一商家报案称,2017年9月,一男子到其超市内购买了2.4元的饼干后,声称饼干是过期的。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该男子就此事向海港食药监所投诉。迫于无奈,店主最终向该男子汇款4000元。随后,该店老板与另一家同样遭遇同一男子高额索赔的店主,以“被敲诈勒索”为由向海秀西派出所报案。
随后,海秀西派出所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警方锁定嫌疑人唐X洲。
法律小常识: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式打假”,这种“敲诈式打假”出现不仅让合法的知假买假背了黑锅,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正常法律秩序的一种挑衅。最迫切的是厘清法律边界。比如,如何认定“敲诈式打假”,其与知假买假合法打假方式的异同;对于“敲诈式打假”,经营者应如何应对,消协应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如何追究责任;如何预防将“敲诈式打假”和合法的知假买假“脏水和孩子一起抛”,等等。别让“敲诈刁民”毁了知假买假,别让约束商家的利器变成了恶意打假人发家致富的“杀手锏”,别让公平交易环境受到破坏。“多赢”一旦变成“多输”将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