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越边境的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因长期非法运输、贩卖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被判处有期徒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黄某开始帮“谢老板”经营蛤蚧,负责饲养蛤蚧、送货以及收取货款等。
2017年4月17日,被告人黄某将收购来的两大麻袋蛤蚧搬到其居住的房间,并分别装入15个纸盒箱。随后,黄某将打包好的15箱蛤蚧运到东兴市某小巷交货。
正当黄某将打包好的蛤蚧装入接货人的小轿车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在小轿车上查获疑似活体蛤蚧871只。随后,民警还在黄某的出租房中查获疑似活体蛤蚧212只、死体240只。此次民警共查获疑似蛤蚧1323只。
经鉴定,查获的疑似蛤蚧均为壁虎科壁虎属大壁虎。
大壁虎系中国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国相关刑法规定,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达20只即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数量达1300余只,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到其系作用较小的主犯,具有坦白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寄语: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就等于保护了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就等于保护了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基础,就是保护了人类自身地球上的生物不可能单独生存,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联系、共同生活的。多一份关爱,就多一分生命,切勿为一己私欲而破坏整个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