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工质监局)接到书面投诉,称位于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银星路的长沙市迪斯尼双语幼儿园侵犯了迪士尼企业公司对“迪斯尼”、“Disney”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请求责令被投诉人(即长沙市迪斯尼双语幼儿园)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去除、销毁侵权产品和商标标识等。
4月20日,依托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信息共享机制,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望城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区食药工质监局)联合开展了一次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当天,区食药工质监局的执法工作人员到长沙市迪斯尼双语幼儿园依法进行了现场取证。经现场调查发现,长沙市迪斯尼双语幼儿园使用有两块标有“迪斯尼”标识的招牌、一块标有“迪斯尼”、“Disney”标识的宣传展板资料、三本标有“迪斯尼”标识的收款收据等,而这些均未得到迪士尼企业公司的授权许可。
在执法现场,望城区检察院对区食药工质监局的执法行为进行了全程监督,还对幼儿园方工作人员宣讲了有关商标权的法律知识,指出违反《商标法》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幼儿园法定代表人表示,将立即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目前,区食药工质监局正在依法对该案作出进一步处理,望城区检察院也将同步开展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