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不睦,本应心平气和地沟通问题,解决问题。但被告人张某在对妻子劝和未果、妻子仍执意离婚的情况下,竟一怒之下持尖刀、剪子将其刺死。近日,济南中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人张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张某与妻子丁某(殁年27岁)从老家河北结婚后,一段时间感情尚好;可自从女儿出生后,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2013年,小两口来济南做窗帘生意。期间因为生意不顺和丈夫懒惰经常出现矛盾,2015年,丁某忍无可忍,搬出与张某分居。此后不久,丁某瞒着张某,另从济南租赁了一处店铺,与朋友温某、李某合伙改做家装生意。
2016年7月,见生意渐渐上道,丁某决定与张某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遂从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河北起诉离婚。对此,张某既不思改进,又不同意离婚。事后不久,张某在济南寻找丁某未果,便冒用朋友的名义与丁某微信聊天,得知了丁某做生意的新地点。
9月24日中午,张某从五金店购买了一把长约23厘米的单刃刀,意图威胁丁某放弃离婚念头。下午5点,温某和丁某招呼完顾客,准备收拾下班时,丁某的丈夫张某背着一个单肩包从外面推门进来。温某之前曾听说过丁某与丈夫闹离婚的事情,看到张某找上门来,便将客厅留给他们,自己从隔壁屋内收拾。不久,温某便听到张某称想跟丁某和好,但被丁某言辞拒绝。接着,温某又听到客厅内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因担心出事,温某走进客厅,果然看见二人正互相推搡,温某便走上前劝说二人冷静。
见丁某态度坚决,张某突然从背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顶着自己的脖子大声问丁某:“能为孩子考虑吗?”
丁某不再看他。张某接着便用刀子捅向丁某的腹部,并说:“你要是不同意,咱们同归于尽!”温某见状,赶紧抓夺张某的刀具,最终水果刀被夺下,但其右手被砍伤。为了阻止丁某,温某拎着夺取的刀子跑到楼下保安室喊人,并打电话报警。而与此同时,张某则将丁某拽至阳台处,并顺手从阳台旁边的缝纫机上拿起了一把剪刀,疯狂地朝丁某捅去……等警察赶到,门被打开以后,大家赫然发现丁某已经死亡。
案发后,张某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返回现场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张某对上述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2016年7月11日,丁某向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诉称与张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张某对自己和孩子不管不顾,丁某此前两次小产时,张某均在打麻将或上网,彻夜未归。
2017年6月,济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服判不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复核时将此案发回重审。2018年2月,济南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再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案发后张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张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遂依法作出上述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