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天上午该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在9个月内迷奸10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介绍,杨某,湖南人,今年36岁,大专学历。2003年以来一直在温州工作生活。杨某的案发并非来自受害人的报警,而是警方在破获1起迷奸药售卖案件时掌握了相关信息,4月8日警方根据线索将杨某抓获。
落网后,杨某很快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从去年4月到11月份,先后9次向刘某(另案处理)购买迷奸药,并借此实施迷奸女性的事实。每次作案,杨某都会将照片或视频拍下来“留念”。值得注意的是,直至警方根据杨某供述材料及照片联系受害女性取证时,大部分受害者还不知道自己被迷奸过。
据杨某交代,去年他通过网页弹窗的1个迷情药水小广告联系到了卖家刘某。对方很快推荐了几款迷奸药给他。杨某当即下单。至案发前,杨某在迷奸药的投入上已达数千元。
在温州市区上班的被害人小月称,要不是警方将杨某手机里的照片拿给她确认,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居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迷奸了。
杨某交代,除了小月外,从去年8月份开始,他在杭州、温州等地先后用同样方式迷奸了其他9名女性。杨某每次将受害人迷晕后,在被害人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同时拍下视频或裸照,然后再将受害人的衣服穿回去。等受害人醒来,杨某告知她们称什么都没发生,受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昏迷的时候已经被杨某迷奸。
杨某身材微胖,戴着一副金属框架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他交代,平时他在温州做家教,经常提供一对一家教辅导。因为常年与妻子分居两地,心理和生理都倍感孤独,渐渐沉迷于对女性使用迷奸药并拍下裸照或视频的方式寻找刺激,发泄生理需求。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杨某利用药物致妇女昏睡,趁妇女昏睡之机进行奸淫,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强奸罪,故依法予以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