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高调出狱”男子程幼泽代理律师处获悉,程幼泽此前所涉案件中,晋城警方查封并变卖了程幼泽的两座煤矿,程幼泽申请国家赔偿,晋城市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程幼泽将向山西省公安厅申请复议。
这份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程幼泽称,晋城警方在其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查封并变卖其经营的两座煤矿共38万吨原煤。程幼泽据此向晋城市公安局提出,要求返还这38万吨原煤所得价款。此外,鉴于晋城市公安局变卖的38万吨原煤,价格低于市场价值,应付相应赔偿金以及同期存款利息计息。申请总额超2.28亿元。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显示,作为刑事侦查机关的晋城市公安局,实施了对程幼泽的原煤查封、变卖行为。
程幼泽的辩护律师朱孝顶称,4月25日,晋城市公安局对程幼泽的国家赔偿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在晋城警方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中,不予受理原因为程幼泽“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目前,程幼泽已在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签字,将就国家赔偿事宜,向山西省公安厅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