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在昌平的邢伟虽是名普通公司职员,可却干了件超出他表面身份的“大事”:搜集30亿条公民个人信息,开设网站,设置账密查询、开房记录查询、邮箱密码查询和QQ群关系查询等六个查询区,从而通过卖会员账号、打包数据挣钱。日前,江苏省涟水县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邢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5000元。
建网站卖个人信息 网站会员150元/个
法院查明,2014年以来,邢伟从网上分享、搜集,获取网络虚拟账号及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30余亿条,其中公民开房记录信息近2000万条。
后其开设“咔咔社工库”网站,将获取的信息在网站划分的账密查询、开房记录查询、MD5查询、QQ老密码查询、邮箱密码查询和QQ群关系查询等六个查询功能区上传。同时,他通过365发卡网等平台,出售“咔咔社工库”网站会员账号,用户注册成会员后,就能登录该网站查询到居民身份证号码、邮箱密码等数据。
邢伟还将“咔咔社工库”网站内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打包,以1000元的价格向许鹏等人出售。
法院认定,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邢伟非法获利共计85032.1元。
法院:QQ、电子邮箱均属公民个人信息
法庭上,邢伟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其辩护律师认为QQ、电子邮箱不属公民个人信息,邢伟出售的信息是已被泄露的信息,其私密性及保护价值已降低,社会危害性不大。
而法院审理认为,邢伟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针对其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账号密码往往绑定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定自然人信息,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联,通过网络虚拟账号密码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即使未绑定,网络虚拟账号密码被他人非法获取后也可能发生危及自然人财产、人身安全等情形,故QQ、电子邮箱等账号密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中账号密码范畴。
法院同时认为,邢伟将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提供给他人,使得公民个人信息更易被他人获取,严重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
4月10日,江苏省涟水县法院判处邢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