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具有中枢神经兴奋、抑制或者致幻作用,会使吸毒者出现兴奋、狂躁、抑郁,甚至被害妄想、幻视幻听等症状,进而往往可能引发盗窃、抢劫、杀人等其他刑事犯罪。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6日通报了一宗吸毒致幻杀人案例。
龙某在德庆县悦城镇某村家中因吸食冰毒后出现幻觉,先是将其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当作“妖精”,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她杀害。当天下午,龙某在本村的一间闲置的猪栏附近遇见同村村民王某(约八十岁),认为王某要毒害自己,便用拳头将其打倒在地。王某滚落约六、七米远斜坡下的菜地处,龙某就冲下斜坡,继续用拳头殴打,用脚踢、踩王某的头部和身体,用砖头打击其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龙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依赖综合症、急性中毒),案发期间处于急性中毒发病期,但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某吸毒后将其母亲及另一名无辜妇女杀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其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此外,龙某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龙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