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生的夏女士花钱办了一张北京某康体公司健身会所的会员卡后,在上私教课过程中,被突然倒下的健身器材砸中腰部,导致摔倒受伤,至今未康复。
夏女士多次与健身会所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于是她将该健身会所诉至北京市昌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余元。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夏女士说,2017年4月15日晚6时许,她在健身房按照教练指示做跪姿后抬腿动作。谁知,随后在其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倒下的健身器材从后腰砸倒在地,导致下颌骨受挫,软组织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骶1神经根损伤,需住院治疗两个月。夏女士认为,自己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伤害。为此,她曾同健身会所多次交涉,但健身会所店长表示,不同意支付夏女士医疗费及其他赔偿费用。
于是,夏女士将该健身会所诉至昌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余元。
今天开庭,夏女士一早就坐到原告席,认真看起手中的材料,用笔一直记录着自己将要在法庭上说的内容。
而对面的代表健身会所出庭的健身房员工则不时用手抵住嘴巴。当夏女士庭上提供证据时,他也不时眉头紧蹙。
健身会所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夏女士的诉求,并要求法院予以驳回。代理律师表示,夏女士在健身过程中只是使用了健身会所提供的场地,但真实的受伤原因,在于场地内正在健身的第三方会员刘某对器材的不当使用,导致器材倾倒。
“事后,双方对于该事件是由第三方导致的事实不持异议。”健身会所代理律师称,健身房已及时带夏女士就医诊断,并垫付医疗费,“无论是事发原因,还是处理态度,健身房均无过错。”
庭审中,夏女士提出健身器材摆放不合理,健身会所未尽到保护义务。
“摆放不存在问题,也做了固定。监控能看到第三方会员拉拽了健身器,起诉书没提这个事件。”健身会所代理律师还表示,夏女士的工作长期久坐,也可能导致腰部疾病,这次砸伤可能只是加重病情。
代理律师认为,刘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健身会所承担次要责任。当庭双方均表示,应该追加第三方会员刘某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