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男子李某假冒满族女子与人谈婚论嫁诈骗“礼金”,取保候审期间炮制伪证栽赃陷害朋友。日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乐法院以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间,李某利用陌陌账号、微信账号等,谎称其是满族女子“刘莲”与多名被害人聊天,谈婚论嫁,以收取订婚礼金为由,骗得对方以交付现金、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其支付钱财,共骗取人民币110299元。2016年4月25日,李某被长乐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以后,李某捏造黄某、谢某等人共同参与诈骗的事实,并炮制QQ聊天记录,假借条等,致其二人被公安刑事拘留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