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收到快件却被标注为“已签收”,王女士进行了投诉,之后当事快递员持石头登门将她打伤。王女士将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申通快递)及当事快递员起诉索赔77万余元并要求公开道歉。新京报记者今日(27日)获悉,朝阳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伤害是快递员私下解决问题时发生,申通无责,判决当事快递员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7万余元。
王女士说,2017年6月15日,她网购的商品在未收到的情况下,物流状态显示“已签收,签收人为代收点、家人本人”,她向申通快递客服进行投诉。6月24日16时许,快递员王某敲开她的家门,持石块将她打伤。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申通快递、王某在全国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要求申通快递赔偿各项损失等77万余元;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申通快递称,事发后,已经通过官方微博道歉,在调解过程中,北京申通的主任也当面向王女士赔礼道歉。针对王女士提出的赔偿数额,由法院依法确定。两被告承担的赔偿责任类型,是单独还是连带责任,由法院依法裁定。
王某说,他此前因此行为被行政拘留过,在公安局已经道过歉,对于公开道歉感觉没必要,除了医疗费,其他费用他不同意赔偿。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伤害王女士不是收快递包裹时发生的,是处理客户投诉时,私下协商发生的争执,无法表征是职务行为,为此判定申通无责,王某负全责。综合考虑王女士的损失,法院遂判决王某赔偿王女士医疗费9000余元、误工费40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0元以及其他费用,共计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