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27日至30日,于欢的父亲于西明、母亲苏银霞和姐姐于家乐等6人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0余万。据媒体报道,上述3人对检方的指控不予认可,表示其只是进行正常的民间借贷,律师当庭进行了无罪辩护。
微博显示,高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张振永、程笑、樊正安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于西明等6名被告人于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于西明、于家乐在济南收购的山东正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8.85万元人民币。非法吸收的款项大部分用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还本付息等。
开庭期间,各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庭审。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部分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