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案,被告人是一所中学会计,贪污金额395万余元。案件将择日宣判。
被告人王喜禄,中国农业大学附中的一名普通会计,今年61岁。公诉机关指控,王喜禄于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学校会计,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审核、发放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冒领他人死亡抚恤金的手段,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学校财政资金共计395万余元。那么他具体是怎样骗取的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王春波:他就是利用之前的一些代课老师,其实那些老师已经离开了,但是他还是利用这些老师的名单、名字来做了一个代课老师表,还有一些外聘专家,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他自己是会计、出纳包括财务负责人他都自己签字,需要领导签字的地方,他就自己伪造领导的签字。
王喜禄在法庭上供述,所有那些伪造的外聘专家和虚增的代课教师的工资他全都打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内,记者了解到,通过这种方式,他有时每个月能从学校骗取20多万元。另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他冒领他人死亡抚恤金11万多元,原来这笔钱死者家属先前已通过正常渠道从学校领取,当随后财政资金支付到学校后,王喜禄就通过伪造签名的方式,把这笔钱打到了自己的账户内。
王喜禄供述,他贪污的390多万元,有70余万用于了给妻子治病,妻子2014年去世后,2015年他新谈了一个女朋友,有100多万就用于给这个女朋友买房、买车和买包了。
被告人王喜禄犯罪的时间横跨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长达5年多,案发是在他退休后,接管他的会计发现了相关问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喜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审理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