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执法队在321国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期间,一名男子付华(化名)驾驶一辆面包车被现场执勤民警截停检查,发现,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对其进行处理时,该男子的丈母娘吉利(化名)现场大吵大闹,辱骂执勤民警、阻止执勤民警摄像取证、阻止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目前,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吉利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吉利送至内江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决定。
28日上午,驾驶面包车送家中孩子到学校报名的代华在321国道上被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执法队截停。
随即,现场执勤民警发现付华的面包车上张贴深色太阳膜、脚穿凉鞋且未将鞋子后绊系上,涉嫌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对此,现场执勤民警根据《道法》决定对驾驶员付华处于罚款人民币200元,驾驶证记2分。
“我们没有违法,鞋子昨晚上才坏掉的。”吉利在执勤民警对代华进行安全教育时,与执勤民警理论起来,并且叫代华不要拿罚款单。
情绪激动的她,在其女婿接受了处罚后,仍在现场进行吵闹,期间,更是用语言对执勤民警进行侮辱,阻止执勤民警摄像取证。
“现在,我们在现场执行公务,你的行为已经影响了我们执行公务。”见状,执勤民警马云腾上前警告和口头传响涉嫌妨碍交警执法的吉利,但吉利情绪暴躁不予理会还装疯卖傻阻挠民警随后的强制传唤,最后现场多名民警合力将其制服,并将其移交内江市东兴区西林派出所处理。
目前,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吉利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吉利送至内江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