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未实名登记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 美团在浙遭顶格罚款
最热文章
  • 中通快递员强奸女客户……
  • 业主办不了房产证起诉……
  • 已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
  • “徐玉玉案”案情梳理……
  • 快递成“慢”递 ……
  • 江西法院审理涉黑团伙……
  • 检察院末检工作进校园……
  • 最新文章
  • 最高检党组会:减少形……
  • 2019年中央部门预……
  • 中纪委《以案示纪》系……
  • 杭州保姆纵火案民事诉……
  • 4月1日起内地居民出……
  • 中国公民在莫桑比克遇……
  • 百度、搜狗等公司因骚……
  • 未实名登记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 美团在浙遭顶格罚款

    王节    时间: 2018-09-04  点击量: 400

    因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美团网日前再次遭到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被罚20万元。

    这是今年以来该局对美团网开出的第二张罚单。1月,因为有营业执照而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美团平台线下实体店在宁波慈溪市被查,因其宁波分公司的注册地在海曙区,案件移交海曙区市监局,美团被罚款16万元。

    据介绍,最近这次查处源于龙虾旺季开始时,有媒体曝光多家外卖平台上的小龙虾商户存在未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乱象,海曙区市监局约谈了在辖区内注册的美团外卖平台有关负责人,要求其对入网食品经营户的资质严格把关,核实更新上线的问题商户信息。

    同时,执法人员走访发现多家店铺存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美团外卖显示的地址不匹配,有的店铺还没有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的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超有效期,且注册名称、地址与美团APP上的不一致。

    据了解,这些店铺均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美团平台存在没有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审查许可证,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海曙区市监局对其处以20万元的顶格罚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