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张某(化名)在汉阳区有一处房产出售,与买家王某(化名)达成买卖协议之后却迟迟不过户。9月4日,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义务,被汉阳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张某于2016年9月与王某达成买卖协议,但王某在支付了购房款60万元以后,张某却拒不过户。2017年5月,王某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张某过户。2017年6月,王某带着已经生效的裁定书来到了汉阳区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申请后,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某不仅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还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裁,亦被驳回。2017年11月,法院再次邀约张某和王某到法院来协商,经协商张某表示愿意过户。但谁知,张某为了阻碍法院执行,在裁定书生效以后,用房子在银行办了40万元抵押贷款,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一而再再而三拒不履行义务,甚至设法阻碍法院执行,汉阳区法院向张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来法院说明情况,将对她采取司法拘留。接到通知后,张某于9月4日来到汉阳区法院,承办法官刘丹要求张某将40万元贷款还清后马上过户,张某不仅拒不执行,还振振有词,把矛盾推向了申请执行人王某和法院,“不是我不还钱,这中间有很多问题,法院的裁决有误”。承办法官表示,张某特别能说,并且会讲出各种理由来拒绝执行。
9月4日晚上,由于张某拒不执行,汉阳区法院决定将其司法拘留15天。“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你们等着吧!”被法警押上警车时,张某还在为自己辩解。
第二天,张某在被押到看守所的时候就服软了,当场主动要求履行义务,但因为夜间银行无法转账,次日上午张某被带到法院,现场通过手机银行将20万元银行贷款转到了法院案款账户,并承诺余下款项稍后支付。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法官表示,如果张某再一次失信,法院会将她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