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一女子深夜骑马穿行闹市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公安部门介入后对其进行行政警告处罚。9月13日,上海城管部门称,女子在闹市饲养马匹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责令其将马匹带离小区。
9月11日晚上11点多,陆续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消息和视频,称看到一名女子在上海东西向主干道延安西路上骑马。该女子称所骑马匹是自己养的宠物。事后据黄浦公安分局通报,经查,马匹系涉事女子胡某(26岁,本市人)从外省市购得。9月11日晚,胡某为博取他人关注,从泉口路家中将马匹一路违法骑行。胡某在骑行过程中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造成多名路人围观拍摄,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
上海城管部门透露,2018年9月10日,长宁城管新泾中队接到关于泉口路109弄小区公共绿地内有居民养马的情况反映,立即安排执法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小区绿化带内确有饲养马匹的情况。执法队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该马匹的饲主胡某某(女性),是泉口路109弄某室居民。其曾在数月前将该马匹饲养于小区内,后因周边居民强烈反对,由新泾镇政府牵头,通过多部门共同上门开展劝导教育,经沟通调解后,当事人最终将马匹带离小区。
9月10日,当事人再次将马匹带回小区饲养,执法队员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教育,并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进行改正。次日,当事人将马匹带离小区。9月13日,执法队员再次到达该小区核查情况,走访居委和物业得知当事人及马匹至今未归。
长宁城管执法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关注此事后续情况,做好动态违法行为管控,做好相应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