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成立公司,推广APP违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帮用户刷信用卡套现,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目前,该起非法经营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6月,青山区公安分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胡某波、朱某荣等人,在友谊大道附近某写字楼设立武汉某信息科技公司,利用网络平台违规经营金融业务,涉案金额较大。
民警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注册人除胡某波、朱某荣外,还有另一名胡姓男子。三人开设的公司并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却推广一个具有支付结算和套现功能的手机应用程序。用户下载安装该程序,并在线完成手机注册、实名认证、绑定信用卡和借记卡,即可通过APP构造的虚假交易,将信用卡资金套现。公司每笔交易按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的费率收费。
侦查专班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胡某波等人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9月19日早上,胡某波、朱某荣先后被民警抓获。经审查,二人交代了其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违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事实。9月21日上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某也被抓获。
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