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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节    时间: 2018-10-07  点击量: 454

    2018年10月4日下午,我市发生一起多名少年男女殴打一名少女事件。事件视频传播于网络后,我市公安局立即介入,受理调查。

    经调查,10月4日下午,林某等9人在我市文城镇人民公园后茶店相约喝茶,聊天过程中,说起林某此前被他人殴打时其朋友黄某(本案被打者)就在旁边却没有帮她一事,遂在陈某(本案打人者之一)提议下将黄某约出来,以殴打出气。林某通过QQ将黄某约至茶店后,又将其带至文城镇霞洞村的民房前,对黄某实施殴打。

    参与打人者共有8人,3男5女,年龄从12到15岁不等。其中,1人为我市初三毕业后在家赋闲;4人为我市在读中学生,分别就读于3所学校;1人为我市辍学少年;1人海口市为某职业学校在读学生;1人为海口市在读中学生。

    被打者黄某为海口市某中学学生,目前休学。法医对黄某的伤势进行鉴定,确定为轻微伤。

    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我市公安局对涉案人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参与打人的陈某等已满14岁的3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决定,因这3人均未年满16周岁,且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对林某等未满14周岁的5人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进行严加管教。

    此事件发生后,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除了要求公安部门尽快查处事件之外,市委市政府已责成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镇政府对事件中1名我市在义务教育适龄少年辍学的原因进行调查,督促其监护人依法送其返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并协调相关学校为其返校提供必要的协助。

    下一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与教育工作,特别是开展全市学校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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