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法院10月12日一审宣判李帅等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四罪并罚,判处首犯李帅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10名被告人被处一年二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2017年12月,萧山警方在对一起打架警情调查取证时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参与过多次聚众斗殴。随着调查深入,以李帅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涉嫌在萧山瓜沥等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1月,专案组在浙江温州、金华、绍兴,杭州等地集中收网,并赴湖南、广西等地抓捕在逃人员。
杭州萧山区法院12日判决的11名被告人中有10人为“90后”,首犯李帅1994年3月出生。
法院查明,2016年下半年起,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在萧山区瓜沥镇的KTV等地聚会活动,并加入名为“忠義堂”的微信群交流、联络。随后,李帅进一步拉拢人员,建立起以其为首,以“忠義堂”微信群为联系网络,以被告人赵威、谢家书、卢行等为骨干,以被告人罗斌等为参加者,人员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试图通过组织成员实施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确立其组织在瓜沥镇的“社会地位”,以谋取经济利益。
2016年底至2017年11月,被告人李帅以积蓄和他人的资助,在瓜沥镇多家KTV组织聚会,为组织成员安排住宿、提供车辆,对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并以聚众赌博,帮助他人斗殴、“撑场面”,以及在KTV等经营性场所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方式获取利益。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1月,李帅组织成员在萧山实施聚众斗殴、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十余次,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并将该组织斗殴、持械、聚会的部分视频通过网络传播。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瓜沥镇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形成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领导者、骨干及参加者,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先后实施14起违法犯罪行为,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