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高雄某宗教团体爆内讧,林姓女子不满身为“坛主”的杨姓公公辱骂她是魔女、同修黄姓女子污指她品行恶劣,认为名誉受损告上法院求偿,高雄高分院判杨男及黄女共同赔偿1元(新台币,下同),意即1人赔5毛钱。
判决书指出,林姓女子父亲原为高雄某宗教团体坛主,父亲在5年前死亡后由公公杨男接下坛主。林女控,公公为巩固领导地位,竟在坛生大会公开羞辱她为“魔女、魔鬼”,并唆使坛生、信士加以打击。
黄姓女坛生同年2月间,向林女任职学校检举“某女老师品行恶劣,在家中当老大,对先生、公公和婆婆拳打脚踢,去上课都经常迟到,很会骂学生,甚至去骂导师”“让这个恶魔老师的超级恶劣行为给全校其他的老师都知道,让她待不下去”,校方查证还林女清白,林女不满名誉受损,提告黄女毁谤。
杨男主张林女心念不正、言行不符常人,他指称媳妇是“魔女”并非公然辱骂。高雄高分院认为,杨男言论应该受信仰自由保障,并没有超过适当表达范围,未侵害林女名誉权;不过黄女污指林女品行恶劣,显非善意适当的评论,由于黄女受到杨男影响攻击林女,法官认为杨男应该连带负赔偿1元责任,判2人各负担5毛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