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11月1日自杀身亡。
在此之前,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被查;10月2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落马。
李志斌此前曾任赤峰赤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曾处置应对了“3·20”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2015年3月20日,已退休的赵黎平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多家媒体报道称,被害人是一名28岁的女性,家住赤峰,与赵关系较为亲密。7月31日,中纪委通报称,“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2015年,李志斌卸任内蒙古赤峰公安局长时,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晓波表示,“李志斌同志在赤峰工作期间,紧紧围绕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谋划推进工作,带领广大民警妥善处置应对了‘3·20’案件等一批重大案事件,全市命案侦破率达100%;着力用‘六位一体’新机制打造了攻防兼备立体多元的治安防控新体系,‘全国百城禁毒会战’等工作走在了全区乃至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