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江西省日前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偿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拖欠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明确置换债券资金优先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中对企业的欠款。
江西规定,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项建设类资金,除必须确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项目外,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据了解,清理政府拖欠企业款项是江西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之一。此外,江西还将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江西规定,除涉及安全、环保事项外,凡是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按国家要求取消生产许可。对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通过认证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律依法依规转为认证,确需保留的,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对转移来赣的企业,其经原所在地省级认定的有效期内相关资质,江西将直接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