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签署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将互派两批业务骨干开展挂职交流,每批1人至2人。
双方商定,互派业务骨干开展挂职交流作为中长期规划予以施行,最高检政治部和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共同组织实施,挂职交流岗位包括最高检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行政执法、法制等部门。
根据合作协议,生态环境部选派到最高检的干部将参与有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参与督查指导下级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参与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机制完善等。最高检选派到生态环境部的干部将参与有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参与相关工作文件制定等。
双方商定,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建立高层互访交流机制,负责协调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合作顺利开展。双方每年总结和沟通开展挂职交流情况,及时就完善机制和管理方式等进行会商。
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互派业务骨干开展挂职交流,旨在增进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并推动地方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加强干部培养,强化实践锻炼,促进干部成长提高,优化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和生态环境部的行政执法职能,互通相关执法和司法信息,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