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开始施行的《宁夏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奖惩,对一般失信的给予一定限制措施,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一票否决、终身追究,对于信用等级好的将赋予更多科研自主权,以推进宁夏科研诚信管理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氛围。
据宁夏科技厅介绍,办法确定了科研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正常、一般失信、严重失信5个级别。各责任主体默认信用等级为正常,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连续发生5次一般失信行为的降为严重失信;连续5年无不良信用行为的为良好,连续8年无不良信用行为的为优秀。
在奖惩方面,宁夏对科研诚信实行评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为优秀的,可以简化项目申报材料,免予项目中期检查,并在自治区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和组织申报国家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对于发生不良信用行为的,则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轻者警告、诫勉谈话,重者收回科研资金、暂时中止项目,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则一票否决、终身追究,并将其推送到“信用宁夏”建设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