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旅游局原局长钱国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钱国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钱国超利用担任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江苏省民防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拨付、工程承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