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号消息,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闸外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根据24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均低于标准限值。
自22日12时起,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环境空气连续稳定达标。
新丰河:闸内24日10时氨氮浓度为454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226倍;苯胺类为4.15毫克/升,超标40.5倍;二氯甲烷为0.369毫克/升,超标17.5倍;化学需氧量为303毫克/升,超标6.6倍;二氯乙烷为0.168毫克/升,超标4.6倍;三氯甲烷为0.092毫克/升,超标0.5倍。闸外因退潮水少无法采样。
从变化趋势看,新丰河闸内24日10时苯胺类浓度较22日18时以来有一定程度下降,氨氮仍然严重超标。
新农河:闸内24日10时因水少无法采样,闸外因退潮水少无法采样。
新民河:闸内24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闸外因退潮水少无法采样。
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4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环境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