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一箱水,丢了个饭碗。近日,网上曝出时长1分06秒的视频,显示河南省项城市城管队员在当地索要高考免费送水点的矿泉水,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6月10日,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与现场城管队员王某开除处理。
在免费给考生送水,既没有影响交通又没有制造垃圾的前提下,城管工作人员穿着制服开着执法车公然向志愿者索水、公然威胁没收志愿服务用品,若非是“敏感”的高考期并在朋友圈引发众怒,此事还会被定性为“不文明执法行为”并被严肃处理吗?
凭心而论,城管也是人,大夏天为高考执法也不容易。若是送水点人员赠其一瓶水,也无可厚非。但开着车成箱地从志愿给考生送水的摊点“抢”水,这就有点吃相难看了。这不是社会关系上的温情互动,而是权力霸道下的攫取行径。道理当然很简单:志愿给考生免费送水,本身就是裨益公益的善举,且不说有没有危害公共秩序,就算略有瑕疵,城管也当人性执法,引导其更好地提供服务,而不是动辄就以“没收”威胁。如果非要机械执法,执法者亦当依法警告或驱逐处理,凭什么搬了人家一箱水再“讨价还价”下不为例?
话分两头,地方城管部门在这个“1分06秒”事件上倒也出手迅速,没有敷衍民意,调查迅速、认定清楚,在程序正义上契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较于挤牙膏或捂盖子,诚意难得。不过,将之定性为“不文明执法”,且只是开除了肇事者的做法,还是值得商榷。一则,文明执法和执法守法是两个概念。文明是个高阶的要求,守法是个底线的标配。态度死板、言语失当,是文明问题,但如果行为失格、滥权失据,跟文明不文明就没有半点关系。指挥志愿者往自家的车子上搬水,这究竟是“不文明执法”还是“执法违法”?
二则,正式城管工作人员都接受过执法规范教育,在群众利益面前颐指气使、巧取豪夺,此般作为难道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那么简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便从视频来看,执法车上也不是王某一人,在整个搬水事件中无人制止、无人调和,这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执法常态?如果问得再刻薄一些:在地方执法生态中,类似这样的合法伤害权是否早就见怪不怪?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宏观经济数据。中国城镇常住人口792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8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57.35%。城镇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但公共治理的细节如果连“一箱水”都管不好,城管污名化的帽子摘不了不说,可能还会引起矛盾与纠葛。今年5月1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施行。不过,眼下的“一箱水”事件却提醒城市管理者:队伍与素质固然重要,守法与限权更为要紧。
公权当谦抑、执法当守法——这些核心理念和价值,不能再靠“小视频”来监督了。被滥用的基层执法权,需要及早回归到敬畏规则、尊重民意的轨道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