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白银案审理结束。嫌犯高承勇的律师朱爱军表示,该案全部审理完毕,高承勇已全部认罪并向家属三鞠躬,向家属道歉。
高承勇表示,如无能力赔偿,愿意捐献器官。法庭将择日宣判。
轰动全国的“白银案”于昨日在甘肃省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承勇被诉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四宗罪名。法院方面表示,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开庭,可能不会当庭宣判,审理时间预计两天半左右。
第一天的审理结束后,嫌犯高承勇的代理律师说:“高承勇当庭对7起犯罪事实予以承认,他对每一起案件的关键时间都记忆犹新。”
开庭期间,高承勇的家属并没有出庭参加旁听,但是部分被害者家属出庭旁听。
高承勇在甘蒙两地作案11起,强奸杀害11人,均为女性。
庭审首日:当庭认罪7起案件
7月18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了高承勇犯下的7起犯罪。对于检方指控,高承勇均予以承认。
7月18日下午5点左右庭审结束,高承勇随押解车驶离法院。
高承勇是甘肃系列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涉嫌于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在甘肃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两地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
除了开庭审理的7起案件,剩下的4起案件,高承勇在今天(7月19日)继续出庭受审。
庭审第二日:高承勇和家属对视后低头
今日是白银案庭审的第二天,高承勇穿着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以及黑色布鞋,被法警押解进入法院接受公诉。
早上7点58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随法警押解进入法院,依旧是平头发型,神色镇定。
押解警车的一名司机说:“他一贯给人的感觉是冷静镇定。法警说高承勇交代案情的时候,会主动补充民警没有问到的一些作案细节。”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警方勘验发现,被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此前,犯罪嫌疑人高承勇供述,该案件是因盗窃未遂,被被害人撞破才杀人。
“庭审过程中,高承勇对法官的提问没有任何回避,对所有案情承认。但是在白杰的案子上,公诉方说高承勇砍了26刀,但高承勇的律师说是八九刀,因为除了刀砍,高承勇还用螺丝刀作为凶器。”
高承勇交代说,他所有的作案刀具和尼龙绳都是当年在白银大市场上买的,作案后回家时经过黄河,过桥时便将作案凶器和一些被他割下的人体器官扔进黄河。
卖器官并非救助白银案被害人唯一途径
白银案开庭以来,曾有媒体报道称,高承勇的辩护人朱爱军律师称高承勇曾经表示过愿意捐赠器官。但捐赠器官流程复杂,同时要找到合适的受捐者,操作的可能性并不大。而多名被害人家属则表示对民事赔偿不抱太大的希望。
高承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杀害11名女性,部分被害人曾遭受性侵害,这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依据现行法律其负有赔偿义务。
但高承勇本人经济条件并不算富裕,其赔偿能力极为有限。更何况被害人数众多,仅死亡赔偿金就会是个庞大的数字,如果再算上其他的精神损害、丧葬费用,必然超出其赔偿能力,否则他也不会提出卖器官赔偿的想法。
而买卖器官本身在我国就是被禁止的。目前,公民捐赠是器官来源的唯一合法途径,更何况此例一开,所面临的法律难题、伦理难题、社会道德难题都是巨大的。
实际上,赔偿难以落实的情况并不少见。
我国目前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获得民事赔偿的比例不足10%,每年约有300万被害人及其亲属得不到任何赔偿,生活非常困难,这些人被比喻为“黑暗中独自哭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