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辅警人员在配合交警执勤时发现一无戴头盔驾驶员,在盘查时该驾驶员不配合检查,撕烂执勤人员执勤服,掀掉执勤帽。8月13日,揭阳市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驾驶员卢某光的行为已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目前被处行政拘留15天处罚。
揭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揭阳通报称,8月12日17时,辅警人员在配合交警执勤过程中发现一无戴头盔驾驶电动车的驾驶员,遂上前进行盘查,该驾驶员不配合接受检查,并将执勤人员何晓强的反光执勤服撕烂、口哨带撕断、执勤帽掀掉,致使榕城分局辅警何晓强左手中指轻微破皮。
通报显示,违法人员为卢某光,男,57岁,系榕城区西马人,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行政拘留15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