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郭某为了低价收购废旧轮胎,伙同他人用镐把将竞争者打伤,并砸碎对方的货车玻璃。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郭某赔偿三人损失后,因强迫交易犯罪被判缓刑。
2016年3月28日12时许,90后男子郭某伙同他人驾车来到瓦房店一处填海工地,二人准备收购车辆修理店的汽车废旧轮胎时,发现另有几人收购此地的大量汽车废旧轮胎。
郭某为了以较低的价格收购此地区的汽车废旧轮胎,于是伙同他人持镐把将来此处收购废旧轮胎的经营者崔某及其工人崔某某、连某打伤,将崔某驾驶的货车玻璃砸碎。经鉴定,崔某、崔某某、连某受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货车玻璃损失价值人民币385元。
在侦查阶段,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郭某一次性赔偿三人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50000元整,现已履行完毕;三人谅解郭某的过错行为。
2017年8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郭某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强迫交易罪。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