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张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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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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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94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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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如何自救? |
发布时间:2021-04-02 18:17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为严惩套路贷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民法典》生效,暴力催债首次被法律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条,以不变应万变。
说到底,套路贷始作俑者对自己的所有作为心知肚明。因此套路贷要钱,多恐吓威胁骚扰,但实际有行动(比如起诉、报警等)的少之又少。大部分受害人因为受不了精神压迫早早投降,正好中了奸人下怀。何为以不变应万变呢?很简单,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无论言语多恶毒,威胁多恐怖,你只需知道对方只是在虚张声势,不予理会即可。当然,这需要在还清借款本金的前提下。
第二种,不妨主动起诉。
前文说了,套路贷通常假借合法虚壳。而要打破这层窗户纸,可起诉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启动民事程序,一来可以借民事案件推动刑事立案,二来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将直接解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当然这个起诉风险较大,我搜索了很多案例,并没有找到类似诉讼。
如果你已经偿还本息,且利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则大可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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