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返回首页 | 软件中心 | 办案助手
 
张颖律师
 
律师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 典型案例 在线问答
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 张颖律师
电话号码: 13126837129
执业机构: 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510649556
Q Q号码: 582943534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在线咨询
 
律师文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律师首页 >> 法律新闻   
套路贷,如何自救?
发布时间:2021-04-02 18:1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为严惩套路贷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民法典》生效,暴力催债首次被法律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条,以不变应万变。

说到底,套路贷始作俑者对自己的所有作为心知肚明。因此套路贷要钱,多恐吓威胁骚扰,但实际有行动(比如起诉、报警等)的少之又少。大部分受害人因为受不了精神压迫早早投降,正好中了奸人下怀。何为以不变应万变呢?很简单,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无论言语多恶毒,威胁多恐怖,你只需知道对方只是在虚张声势,不予理会即可。当然,这需要在还清借款本金的前提下。


第二种,不妨主动起诉。

前文说了,套路贷通常假借合法虚壳。而要打破这层窗户纸,可起诉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启动民事程序,一来可以借民事案件推动刑事立案,二来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将直接解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当然这个起诉风险较大,我搜索了很多案例,并没有找到类似诉讼。

如果你已经偿还本息,且利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则大可起诉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