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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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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56号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地下水禁采限采工作和深井封堵计划,切实加强地下水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市本级城乡供水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下水禁采限采区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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