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密度自动气象站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准确、实时监测全市范围内各类灾害天气的发生发展,及时做出气象灾害的预警,减少各类气象灾害及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在认真分析各乡镇的分布、重要江河水库的分布、地形地貌的基础上,从气象预报分析、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出发,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设高密度自动气象站网,即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53个各类自动气象站,其中7要素以上自动站9个,4要素自动站50个(已建成11个),单雨量自动气象站94个,计划总投资400万元。 自动气象站网建设项目,是属于专门为当地服务的地方气象事业,其建设资金主要应由属地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非常重视我市的自动气象站网建设,除在技术上给予有力指导之外,还承诺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决定全部承担9个7要素以上自动站的建设费用,对尚未建设的39个4要素自动站和94个单雨量自动站,按每个站补助0.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计划投资138.5万元。为了充分体现各级政府对防灾减灾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市本级财政将投资187.9万元,要求县(区)配套投资73.6万元。各县(区)投资额度按照辖区内每一个4要素自动站配套1万元、每一个单雨量自动站配套0.4万元进行分配。各县(区)配套投资要求在2006年6月份前安排50%以上,在2007年4月份前安排100%。自动站网的建设由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配套经费统一转入市气象局银行帐户(帐号:45001604650050506994,开户行:南宁市建行园湖支行)。市气象局要严格按照自动站建设相关的技术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在今年6月份以前建好全部的单雨量站和部分4要素自动站,争取在今年汛期开始试运行并发挥作用。各县(区)要大力支持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工作,提供必需的安装场地和工作条件,保护气象设施不受破坏。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南宁市地面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布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