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息化建设中心关于新余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信息化建设中心制订的《新余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新余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直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进一步提高我市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不包括零星的硬件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