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九龙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省九龙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2006年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2006年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计划 一、主要目标 力争九龙江流域省控监测断面(含交接断面)Ⅰ类-Ⅲ类水质比例达90%以上。其中,九龙江北溪龙岩段Ⅰ类-Ⅲ类水质比例达80%以上;九龙江北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