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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问题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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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检发〔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问题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6〕7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604号)、《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6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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