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 [2006]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延包煞尾工作 全县依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已基本结束,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保障。但通过省、市检查结果看,这项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纠纷调处有效率低,时有农民因此上访;有的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签订核发“四相符”审核不严,填写不规范,个别村的土地经营权证至今还未发放到户;个别村因三峡库区移民生产安置、公路和水利工程建设等征地补偿未结束,以及耕地整治打乱承包地“四至”边界等原因,确地确权未全部到位;少数村土地延包工作资料收集不全,归档管理不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电子档案尚未建立,土地承包管理滞后。这些问题如不抓紧解决好,将直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