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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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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人发[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行结构比例管理,是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已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宏观管理,现将《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根据此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管理,重新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结构比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调整审核备案制度。凡未按规定重新核定结构比例的,不办理岗位调整审核备案手续的事业单位,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不得受理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和增资材料。
   联系单位: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7294487、872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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