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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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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余政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余政发〔2006〕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企业、社会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实际需要,是开发人力资源、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劳动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我市职业教育经历多年的发展,虽已形成较大的教学规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较高素质的劳动者,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较薄弱,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为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拓展职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大力改善职业教育的教育环境和教学条件,大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二、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今后5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比例不少于50%;建成1所达到国家级重点标准、4所达到省一级重点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个国家级综合实习实训基地、2个宁波市级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实习实训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毕业生的专业劳动技能基本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
  (二)继续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每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3万人次以上,促使农村劳动力每年向第二、三产业转移13000人以上。每年组织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1300人以上,促使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00人以上。
  (三)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各职业学校要利用假期配合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短期职业培训;各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务工经商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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