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自然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自然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门市农业自然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荆门市农业自然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业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工作,迅速详实地反映受灾情况,全面客观地评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