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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简称“哈洽会”)是由商务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大型国际性展览会。十几年来,“哈洽会”始终坚持突出俄罗斯及独联体、面向东北亚、辐射全世界的特色。
  2005年举办的第十六届“哈洽会”是一次高规格、大规模的国家级、国际性盛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到会;俄罗斯、白俄罗斯、芬兰、波兰、比利时、罗马尼亚、蒙古、日本、韩国等17个国家的省州长亲自率领的经贸代表团,叙利亚、乌克兰、尼日利亚等25个国家的驻华使节,日本等国外贸易促进机构,俄罗斯等国家的60多位院士和知名专家学者应邀参会。展会成果丰硕,共签订进出口合同39.6亿美元;外商投资项目144项,合同总额19.3亿美元;国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26项,合同总额2.9亿美元。
  第十七届“哈洽会”将于2006年6月15---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哈洽会”借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之机遇,以全面提升中俄经贸合作水平,加强东北亚地区贸易与投资合作为重点,力邀实力雄厚、行业领先的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采购商及国内外其他知名大企业参展参会,特别是吸引参加“中国俄罗斯年”活动的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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