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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山西(香港)招商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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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山西(香港)招商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6年中国山西(香港)招商洽谈会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2006年山西(香港)招商洽谈会方案
 
  一、名称
  2006年中国山西(香港)招商洽谈会(简称“港洽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7月24日—27日
  地点:香港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题
  全面宣传山西,推介招商项目,寻求合作伙伴,促进晋港发展。
  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贸促会。
  (三)协办单位:香港贸发局、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国企业协会、香港地产建设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小型企业商会、香港青年工业家协会、香港英商会、香港文汇报。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港洽会”组委会
  主任:于幼军
  副主任:宋北杉
  成员:李政文、王清宪、王洪岐、令政策、洪发科、张崇慧、郑建国、邢燕芬、王晓林、杨文宪、王淑珍、杨波、籍振芳、刘致远、王建武、高文平及11个市的书记或市长
  (二)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秘书处为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港洽会”各项活动方案的制定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参会工作,审核以组委会名义印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秘书处由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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