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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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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请示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请示》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自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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