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印发《<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电视剧制作单位:
  现将《<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遵照实施。
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ОО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电视剧产业发展,顺应构建文化市场需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