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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汉中烟草商业税制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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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汉政办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汉中烟草商业税制改革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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