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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聘任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聘任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聘任管理的实施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聘任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的聘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打造“满意人事、阳光人事、和谐人事、法治人事”,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规范和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2)90号)精神,结合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5年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当前聘任管理办法实际,经研究,现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聘任管理提出以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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